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讓法制武器足以對抗中國無孔不入的影響力作戰 - 王興煥
   
  中國對台灣的影響力作戰,也就是統戰,除了日前網紅八炯揭露的「收買自媒體KOL」之外,還有商品包裝、基層交流、宗教交流、校園交流等,無孔不入。總之,「涉台事務,一律統戰」,包括即將登場的台北上海雙城論壇。

對中國而言,「統戰台灣」是從中央到地方、從官方到民間的全國運動。他們的情報單位只有百分之十到十五的業務從事傳統情報,其他都是影響力作戰,尤其是統戰。中國統戰系統除了中央級的涉台單位,在地方還有三十多個省級單位、兩千多個縣級單位,還不包括偽裝成媒體、行銷公司,或是看起來是民間團體的組織。

相對於中國對台灣影響力作戰的重視,我們卻缺乏與時俱進的法制對抗。以刑罰嚇阻力而言,歐美國家的間諜案平均刑度19年,而台灣只有18個月;這等於變相鼓勵共諜。為了確實定罪與重懲滲透,我們需要修改《國安法》、《刑法》、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》、《政治獻金法》、《貿易法》、《科技偵查法》、《商港法》等相關內容,全面升級對抗中國滲透的防火牆。

但在定罪與重懲之前,我們更需要前期揭露「誰是中國代理人」?中國對台灣影響力作戰所佈建的人流與資訊流,都必須以金流為基礎。所以我們需要制訂類似《代理人法》的工具,偵測、揭露中國資金在台灣的流向。

對抗中國滲透,僅靠目前的國安五法與《反滲透法》,最大的問題不在定罪與罰則不足,而在於無法先行偵測與揭露中國金流,也就是揭露「誰拿錢辦事」,間接導致其他有害國安犯行難以起訴與定罪。中國滲透像異物入侵,《代理人法》則是能偵測到入侵者的雷達,接著才是如何處理入侵者的問題;缺乏《代理人法》的後果,就像沒有雷達,對中國「買下台灣」幾乎無法設防。

台灣基進曾在2019年與2020年兩度於立法院推動俗稱代理人法的《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》,但先後遭到封殺與冷凍。賴清德總統在2023年11月曾公開宣告因應中國滲透,「應討論代理人法案」,我們期待能看到《代理人法》的排審。

朝野與全民應有共識:深受中國威脅的台灣,必須積極從法制面「去風險化」。否則對內會模糊敵我意識、動搖抵抗意志、打擊軍心士氣、分裂社會團結,對外還會降低美日歐等盟友對台灣自保決心的信賴。
 
https://talk.ltn.com.tw/article/paper/1682525
2024-12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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